家暴-遭夫脱光拘禁 妻获保护令
自由时报 2011/02/15〔记者傅潮标/苗栗报导〕
苗栗县一名男子被妻子指控家暴,为了阻止她出门,竟将她全身衣裤脱光关在房内,不然就剪破衣服。还曾丢下5把刀子,要她选一把最利的,在4个未成年子女面前自杀,还说割深一点才会一次就死,其妻不堪身心折磨,向苗栗地院声请家暴保护令,法官裁准。
妻子指控家暴:丈夫情绪控制不佳,经常辱骂三字经或在她面前持刀自残,还叫4名子女跟随她出门购物或办事,再恐吓孩子们「如果妈妈跑掉,你们就惨了!」又将家中铁门拉下,焚烧报纸扬言自杀,使全家生活在家暴恐惧中。
法官根据警方调查,采信女方说词,认为有急迫性的危险,裁定家暴核发暂时保护令。要求这名家暴男子不得对妻子与4名子女有身体或精神上不法侵害行为,并不得骚扰妻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