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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暴的施暴者有什麽法律刑责?

如果家暴本身造成受暴者之身体伤害,那就是刑法之伤害罪,可判刑 !

被配偶殴打或精神虐待

别害怕!首先,他殴打你,在刑事上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普通伤害罪、或者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条的重伤罪。其次,在民事上,他已对你的身体权造成侵害,你亦可对他提出损害赔偿的诉讼,要求他负担你被殴打後在财产上与精神上所遭受的损害赔偿。另外,根据家庭暴力防治法,你还可向法院声请保护令,让他不能接近你。

最後,你还可以根据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一项第三款,向法院诉请离婚。要采取上述种种法律行动之前,切记蒐集证据是件至关要紧的事,包括被打後的验伤单、他殴打、辱骂你时的人证、物证(如纸条、录音带)。

被配偶限制行动自由

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二条第一项,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,剥夺人之行动自由者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。

但是,有的丈夫只是限制太太的社交机会,比方说尽量不让太太外出,干涉她与娘家、亲友的联络机会,他对太太的行动自由限制虽不致达到刑法第三百零二条的刑事犯罪,却足以构家庭暴力防治法所认定的精神虐待。妻子可依民法一千零五十二条以不堪同居虐待为由,向法院诉请离婚。

如何不让施暴者靠近

过去女人被丈夫打,女人只能离家出走。现在有了「保护令」的制度,女人可以藉着公权力的伸张,而让施暴者不接近你。

根据家庭暴力防治法,保护令分通常保护令、暂时保护令二种,暂时保护令又可分成一般性暂时保护令与紧急性暂时保护令。违反保护令罪并非告诉乃论,而是公诉罪。刑度和普通伤害罪一样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并科新台币十万元以下罚金。

离了婚仍遭施暴者不断骚扰

前夫的骚扰若构成刑法上的犯罪行为,如恐吓不借钱要对你与家人不利,则可在掌握证据後,报警处理、并向法院提出告诉。 你一定会有疑问:离了婚的骚扰与恐吓算是家庭暴力吗?答案是肯定的。根据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条第一款,前配偶也是属於家暴法所定义的家庭成员。因此,你仍可检具相关事证向法院声请保护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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