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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会宗旨
本会宗旨如下:
为提升工商经济征信服务品质,保障市场交易安全及市场调查的重要性,并维护工商企业知
的权益,配合政府相关法令建立完善征信制度,以促进经济繁荣之发展、社会和谐之安定。

本会名称为中华民国工商经济市场调查征信协会(以下简称本会)。
本会为依法设立、非以营利为目的之社会团体。
本会以全国行政区域为组织区域。
本会会址设于主管机关所在地区,并得报经主管机关核准设分支机构。
前项分支机构组织简则由理事会拟订,报请主管机关核准后行之。会址及分支机构之地址于 设置及变更时应函报主管机关核备。
本会任务
一、提供各项工商征信常识相关谘询。
二、协助工商经济之征信事项并提升工商征信品质。
三、举办工商经济征信人员、市场调查人员培训、邀请专业人士演讲及座谈会
  事项,提升人员之专业知识。
四、协助各征信团体间联系事项。
五、办理联欢会,以促进会员之情谊。
六、保障会员之权益,谋求会员之福利。
七、有关符合本会宗旨之其他事项。
会员申请资格
一、个人会员:凡赞同本会宗旨、年满二十岁、在依法设立之工商企业机构,实际并曾担任相关工商经济征信职务,
  且对工商经济市场调查征信各项业务有兴趣者。
二、团体会员:凡赞同本会宗旨之公私机构或团体。
三、赞助会员:赞助本会工作之团体或个人。申请时应填具入会申请书,经理事会通过,并缴纳会费。团体会员应推
  派代表一人,以行使会员权利。
四、入会费:个人会员新台币1000元,团体会员新台币800元,于会员入会时缴纳。
五、常年会费:个人会员新台币2000元,团体会员新台币18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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